咨询电话:13902498618 400-612-1233  
 用户: 密码:
网站首页 劳动要闻 政策法规 法律文书 劳动论文 劳保数据 企业培训 HR专区 会员专区 专家说法
关于我们 劳动维权 劳动合同 社会保险 劳动争议 人事争议 专家律师 案件代理 案例精选 劳动论坛
您现在位于: 首页 →  用人单位维权 → 退休人员再返职场不受劳动法保护
退休人员再返职场不受劳动法保护
2009年3月14日  作者:  劳维集团(广州劳动争议网) 劳动法培训  发布人:wangdeping  出处:  本文已被浏览 786 次  
     新闻来源: 南宁晚报       作者: 张丽颜
     时下,不少企业从节约成本的角度考虑,热衷于聘用退休人员,而很多退休人员也乐于“发挥余热”,不过法律界人士提醒,劳动者退休后再工作已不具备劳动法上的“劳动者”资格。企业使用退休人员的,由于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,不受劳动法及相关法规保护。

    今年56岁的陆阿姨原是南宁一家国企的会计师, 她说,退休在家心倒反不安,上个月应聘到一家企业做商业代表,每天和原来一样上班。其实返聘上班并非为了钱,是想从新工作中重新找回自信。

    据了解,很多企业和单位招聘退休人员薪水都是面谈的,不同的专业技术、工种以及人脉关系企业所给的薪金是不相同的,有高有底。而尤以会计师、工程师、医师、行政类、技工等行业最为吃香。

    南宁市一家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张魏说,公司之所以喜欢聘用退休人员,主要是瞄中这些退休人员技术成熟,不需要培训,还能带徒弟。另外,退休人员已开始享受养老金,企业不用再为他们缴纳社保。对企业来讲也降低了运营成本。一企业招聘人员还透露,退休人员用工灵活,也不用和他们签订劳动合同,避免了许多不必要的麻烦。

    虽然退休职工“发挥余热”已较普遍,但有法律界人士提醒,退休人员也要注意防范劳动风险。黄师傅是一名高级技师,在原单位办理了退休手续之后,在南宁市一家私企工作。 8月25日企业老板突然通知他不用来上班了。随后,黄师傅向企业索要经济补偿和加班工资遭拒。

    南宁市一家律师事务所的蒋律师说,劳动者退休后再工作已不具备劳动法上的“劳动者”资格,企业使用退休人员的,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,不受劳动法及相关法规保护。所以,黄师傅向企业索要经济补偿的请求没有依据 。

    眼下,与黄师傅类似的劳动争议情况不时会发生,因此,劳动者与用工单位都要谨慎处理相互关系。

 发布人:wangdeping
 
上篇文章:同一劳动者只能被试用一次
下篇文章:中国未成年人权益实现和保障主要存在四大问题
主题所属分类:  用人单位维权 『关闭窗口』
  热门排行
  最新文章
  搜 索
搜索选项:            
网络实名:广州律师网 广州律师事务所
通用网址:广州劳动争议网
中文域名:中国劳动维权网.中国/cn 广州律师事务所.中国/cn
关于我们 ┋ 网站留言 ┋ 友情链接 ┋ 与我在线 ┋ 管理 ┋ TOP
劳维集团(广州劳动争议网) 劳动法培训 Copyright © 2006 GZlawyers.CN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06112367号